更新时间:2022.04.11
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期限因案件不同而不同,最长期限是20天。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
被刑事拘留不需要获得检察院的批捕。只有实行逮捕才需要获得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批准,而实行刑事拘留可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如果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具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等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检察院批捕了,罪名不一定确定。如果是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逮捕证上的罪名仅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批捕确定的罪名; 在案件起诉阶段和法院的审判阶段也是有可能改变罪名的,最终是以法院判决的罪名为准。
检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是会通知家属的。公安机关在逮捕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后,应该马上把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检察院批捕后的流程是: 1、逮捕嫌疑人后的侦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结束的案件,应当有明确的犯罪事实,有充分的证据,并写出起诉意见,将案卷材料和证据移送
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举报中心: 负责受理报案、举报和控告,接受犯罪嫌疑人的自首;对报案、举报和控告进行分流,对检察机关管辖的性质不明、难以归口处理的举报线索进行初查;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申诉;办理人民检察院负有赔
检察院捕诉部门是审查批捕部门。检察院管批捕的部门是侦查监督机关,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
检察院捕诉部门是审查批捕部门。检察院管批捕的部门是侦查监督机关,负责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逮捕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逮捕。对提请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延长。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
检察院的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
批准逮捕需要满足下列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
在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批捕后一般会在两个月将案件移交至法院的。当司法机关在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违法行为后,首先是由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在侦查完毕会移交至检察院决定是否对其提出诉讼,当检察院受理了案件后也是会在两个月内重新进行并完成侦查。
检察院批捕一年多不判刑不违法。 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时间一般为2个月,但是最长可以达到7个月(重大疑难等情况)。 2、交由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个月,可以延长半个月,可以交公安机关补充侦察2次,每次1个月,但不得退回补充侦察2次。
1、根据法律规定,刑事案件检察院不批捕的,公安机关可以继续侦查。 2、但是,对于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3、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该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