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检察院不批捕后取保候审的人也可能被判刑,具体是否判处刑罚取决于犯罪事实是否成立,是否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和不会判决刑罚。
检察院批捕的罪名和起诉的罪名不一致的情况完全可能存在,属于正常现象。因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公安机关仍需继续侦查。经过侦查后查明犯罪嫌疑人实际构成的罪名不是被批准逮捕的罪名,此时并不影响检察院按照实际查明的罪名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形有四种: 1、被拘留者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涉嫌犯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判处以下徒刑,或者不需要逮捕; 3、涉嫌
隐瞒犯罪所得检察院不批捕不合理。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并不意味着之后都不会再起诉了,不批捕有可能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危害性不大不需要进行羁押,也有可能因为证据不足,所以被取保候审了,等公安机关补充相关证据由检察官审查后,也可能会起诉到法院。
检察院若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并开具了释放证明,则嫌疑人是不会在被提起公诉了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不一定,只能是经过人民法院的审判之后,才能确定被采取逮捕措施的人是否有罪,是否需要判刑。逮捕属于我国刑事强制措施中最严重的一种,而一般只有对符合规定的嫌疑人、被告人才能采取这种措施。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
不批准逮捕隐瞒犯罪所得的检察院是不合理的。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窝藏、转移、收购、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隐瞒、隐瞒的: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院不批捕不代表没有罪。取保候审就说明还在侦查过程当中。只要证据能够证明有罪。公安机关会将说,调查的,调查收集到的证据,已交给检察院,有检察院,提起公诉。虽然取保候审到时候就要去法院去开庭了。至于有没有罪,要看法院对证据的认定如何。
人民检察院不批捕取保的条款有: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能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