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
一般来说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是按照是第一天羁押开始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具体如下: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2、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情形有两种:“机关改变,程序重来”。程序重来是指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法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机关改变是指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重新计算审理期限的情形: 1.补充侦查完毕后移送人民法院的。 2.案件改变管辖的。 3.案件被二审发回原审重新审判的。 4.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重刑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适用的侦查羁押期限的计算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计算。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的情形有: (一)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间。 (二)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在侦查机关侦查期间,若是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自发现之日起重新计算。以上即是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的情形,任何其他情形均无法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值得注意的是,若犯罪嫌疑人的身
法院中止审理后期限不会重新计算,而是继续中止前的期限计算。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审判过程中的被告人如果身患严重疾病无法出庭、脱逃或存在其他不能抗拒原因无法出庭等情形的,法院可以中止审理;中止审理后应恢复审理,算上中止前的
换货后三包期限会重新计算。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由销售者在发票背面加盖更换章并提供新的三包凭证或者在三包凭证背面加盖更换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