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是有赡养义务的,在物质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在精神上仍然需要陪伴老人。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是有赡养义务的,在物质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在精神上仍然需要陪伴老人。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是有赡养义务的,在物质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在精神上仍然需要陪伴老人。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也是有赡养义务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方面也包括精神方面,在物质上履行不能的,也有陪伴照顾老人的义务。根据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是有赡养义务的,在物质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在精神上仍然需要陪伴老人。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是有赡养义务的,在物质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在精神上仍然需要陪伴老人。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是有赡养义务的,在物质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在精神上仍然需要陪伴老人。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丧失劳动能力的子女是有赡养义务的,在物质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在精神上仍然需要陪伴老人。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对于无劳动力成年子女,父母如果有扶养能力,则有扶养义务。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
丧失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一般还有抚养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需继续履行抚养义务。
妻子丧失劳动能力丈夫没有抚养义务,但是有扶养义务。 法律上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和接受扶养的权利是完全平等的
子女丧失劳动力的父母一般有抚养义务。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成年子女符合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或尚在校就读,或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情形,父母有给付能力的可以要求父母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