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6
房产证上有夫妻二人的名字说明此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两人可以就各自的分得份额进行协商和约定,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按当初购买房产的出资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法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婚前房产,加名字后,离婚分割的规定如下。司法实践中,婚后加名的行为是对另一方的财产赠与,离婚时按照共有关系处理。共有关系又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按分共有,一种是共同共有。按份共有是属于男女双方约定了各自所占房屋份额比例。这种情况离婚时房屋按照
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如下: 1、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活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与该财产价值一般的补偿; 3、双方均不要求处理财产的或确实不宜一并处理的
对于夫妻在婚前购买的房产,离婚时是否需要分割,应当如何分割,要考虑以下因素。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即一
婚前房产离婚时如何分割,要看夫妻双方对此有无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前提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没有约定的,按照一般规定处理归各自所有。还要看婚前房产在婚后有无加上另一方名字。如果加上另一方名字的,一方个人财产转化
离婚时,婚前房产并不会纳入财产的分割部分。这主要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以及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获得的房产,应当被认定为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在离婚的时候,需要被分割的财产,应当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并不存在婚
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用进行分割,除非所有人自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遗嘱或赠与合同中
婚前付首付的房产,如果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所有权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在离婚时,该房屋仍然为一方个人财产,归一方所有,剩余的贷款仍然为其个人债务。但是
离婚时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首先由双方通过协议进行分割,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则由法院根据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并结合房产的具体情况,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第一,如果双方都想要取得房产所有权,且同意通过出价竞购的方式取得的,则按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其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后来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的,该房产转为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至于要如何分
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具体可参考下面几种方式: 第一,如果房子是夫妻一方婚前全款购买,就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第二,如果房子是在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比如一方工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采用协商的方式进行分割。意思就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1、一方婚前购买或婚后用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产均属于其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 2、一方婚前购买或者婚后用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产,如果在
婚后买的房离婚时,双方首先可以进行协商分配,协商成功的话,就可以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来确认房产分配方案的法律效力。第一,只要出于自愿,就算双方达成的协议约定了其中一方不能取得房产的所有权,也属于有效的财产分割协议。第二,如果双方无法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