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破产重整后企业会由破产管理人经营。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企业重整裁员,若属于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情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破产重整,破产财产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优先清偿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因此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终止时一次性付清。
破产重整,可以向管理人申请债权,让管理人发工资。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余下债务不再偿还。其中,员工工资和经济
破产重整,可以向管理人申请债权,让管理人发工资。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余下债务不再偿还。其中,员工工资和经济
企业破产重整由债务人住所地管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案件属于专属管辖。管辖法院的级别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级别来决定。县、县级市或者区的机关登记的,由基层法院管辖。
破产重整需要的时间,并不是统一且固定的,具体以实际情形而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
企业破产重整包括下列内容: 1、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2、债权分类; 3、债权调整方案; 4、债权受偿方案; 5、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6、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7、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
宣告破产后不能重整。根据相关法律,申请重整的前提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宣告债务人破产之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如果已经申请破产了,就不符合重整的法律。
企业破产员工能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在破产财产优先清偿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要求破产人支付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企业破产员工工资按照合同上标明的计算方式算。在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后,首先偿还的是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接着就是职工工资、伤亡补助、社会保险、经济补偿等,最后清偿的是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