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可以。《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
不管是几婚,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都是由离婚夫妻协商分割,若不能协商一致的,则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处理。在分割的时候是按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离婚后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前妻没有前夫的财产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
只要二人的婚姻合法有效,配偶就有继承另一方遗产的权利。但死亡的一方留有有效遗嘱或遗赠协议指定其他人继承、不让配偶继承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在该公民死亡时成为遗产,对于该部分财产,夫妻相互享有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
夫妻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一方去世的,有遗嘱依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依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其死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
再婚形成的夫妻关系与普通婚姻关系相同,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其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转化为双方共同财产,婚后共同生活中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对于再婚夫妻财产的继承,有血缘关系的父母与子女之间按照法定第一继承顺序继承,无血缘关系的继父母
婆婆不能继承夫妻的共同财产,婆婆只能够继承属于自己的儿子那一部分的个人财产。父母是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就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办理。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
(一)“组织”也可以是受遗赠的对象。之前的法律规定,受遗赠者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对于法人等组织是否可以接受遗赠并未明确。对此,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