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向已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股东不按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对外的法律责任: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
未实缴出资股东负有下列义务: 1、对公司应承担补足出资的义务。 2、对足额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对公司债务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未实缴出资也是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因为我国现在实行的是认缴制,不再以实缴出资为依据,因此即便股东未实缴出资的,也需要以其认缴的股份额度为限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
股东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全额补缴出资责任。即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补足非货币出资差额的责任。即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章程规定的价格的,由股东补足差额; 2、违约赔偿责任。未缴纳
股东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 1、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 2、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因为出资不足导致公司无财产清偿债务,在应当出资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未到出资期限股东原则上没有出资义务,但是当公司解散时,未到期也应当缴足认缴的出资。股东的认缴出资时间,最长为20年,20年后是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的。
股东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全额补缴出资责任。即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补足非货币出资差额的责任。即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章程规定的价格的,由股东补足差额; 2、违约赔偿责任。未缴纳
出资不足是相对足额出资而言的,性质上是一种违约行为。公司法对出资不足股东的法律责任有明文规定: (1)出资不足股东要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不足股东要对公司承担补缴出资额的责任。 (3)出资不足股东的相关股东权利应受到限制。出资不足股东在
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有分红权力。对其未出资部分,即使追补了出资,也只能对此后的公司管理和公司盈余主张权利。公司在设立时,出资人通过签订公司设立协议、章程认缴公司出资,在公司成立后,出资人取得股东资格,享有股权,同时股东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
首先我们来说股东未出资对公司的责任: ①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③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④股东不按照
出资期限未届满股东不承担责任,因为出资期限未满的,股东如果没有足额出资的不算出资违约,因此是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但是如果此时公司破产了,进行破产清算的,则此时股东需要对未缴纳出资部分履行出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