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可以。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后,可以起诉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后是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的。 保证债权和主债权不属于同一个诉讼请求,并未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一事不再理”是指对裁判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判的同一纠纷,当事人不能再提请裁判机构重新裁判。 如果债权人通过起诉债务人不能获得充分受偿
担保人能起诉债务人。在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以向债务人追责;如果债务人拒绝承担责任的,则担保人可以准备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
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具体规定为: 1、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
担保人是可以起诉债务人的。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以向债务人追责;如果债务人拒不担责的,担保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
担保人原则上不能起诉债权人。 债权人一直不主张债权,会导致担保期间和诉讼时效的经过,经过担保期间经过,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诉讼时效经过,债权人丧失胜诉权。
如果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只起诉债务人,但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债务人(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
起诉债务人是要分情况的,需要清楚当时签订的合同时那种担保合同,如果是一般担保,一般保证情况下,保证人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是连带保证,那么保证人就需要替债务人还款,这时候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
债权人可以只起诉担保人不起诉债务人。一般担保会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所以保证人也是适格的被告,但是建议将债务人也列为被告。
债务人有担保的,如果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为一般保证,则债权人应当先起诉债务人,因为其享有先诉抗辩权,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人的,则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也可以起诉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