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第一,不论是否工伤,一般职工主动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因为工伤辞职,
工伤赔偿可以由工伤职工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自己申请。工伤职工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向工伤保险基金要求工伤赔偿。 工伤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停工留薪期满或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
用人单位与职工约定工伤自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法无效。 工伤保险实行的是无责任补偿原则、补偿直接经济损失原则,所以无论伤者在事故中有没有责任,发生工伤后都应依法得到补偿。 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并不意味着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
自由职业者受伤的,属于没有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所以不能认定属于工伤,应该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处理,由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不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工伤保险费。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第一、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大部分工伤案件都存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问题,由于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必备要件,在劳动关系不能得到证明的情况下,工伤案件的其他程序也就无从谈起。因此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情况下,进行劳动关系的确认也就成为第一步要走的程
工伤职工没有营养费误工费的赔偿,但是有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停工留薪工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区统筹规定执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
受害人在康复型医院治疗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问题应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疾,一般应在普通型医院治疗。非治疗伤疾所必须而选择康复型医院就诊的,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按普通医院治疗同种伤疾的收费标准计算。 (2)在普通型医院就诊治
如果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疗请假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
工伤职工没有营养费,但有住院伙食补助费;没有误工费,但有停工留薪工资。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按之前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间按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
工伤护理费赔偿标准: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护理费赔偿金额=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