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6
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撤案合法,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是可以撤销案件的: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
一般公安机关进行撤案,那么可能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危害程度不大,不被判定是犯罪。还可能是犯罪案件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如果被告人身份特殊,或者案件情节特殊,那么可以通过特赦令免除刑罚。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死亡,也会撤案。形成撤案的条件众多,
轻伤案件公安机关不可以调解结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导致他人轻伤或以上的,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属于刑事范围,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对退侦撤案的案件可以在补充证据之后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或者说公安机关在补充侦查的过程当中又发现了新的同案犯或新的罪行,也可以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交到检察院审查的。
自诉案件一般不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公诉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自诉人需要依法调查举证。
公安机关主动撤销行政处罚的条件: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
公安立案后,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撤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安机关撤案的条件: (一)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二)犯罪已经过了起诉期限; (三)被特赦免除刑; (四)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的。 侦查过
刑事和解后跟撤案是没有关系的,刑事和解说明是双方就民事赔偿的部分达成协议了,受害者愿意去原谅犯罪嫌疑人而已,可以减轻处罚但无法撤案。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 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
对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有疑义可以提出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轻伤自诉案件能撤诉。自诉人提出撤诉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对撤诉进行审查,认为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是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