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有时效,一般结案的时间为三个月,行政诉讼一审的审理期限为三个月,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的申请。
行政拘留是可以申请暂缓执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被拘留人在被拘留期间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以担保人作为担保向公安机关申请暂缓执行。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条件如下: 1、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而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2、暂缓执行只限于行政拘留处罚,并由被处罚人提出了申请。 3、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4、被处罚人及其近亲属必须提供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条件如下: 1、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2、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结束后在一般情况下是会拘留的,但是最终是否仍然实行拘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消了,则不会拘留。如果暂缓执行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
按规定,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时提供的担保人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担保人跟本案无牵连,即只要不是该案的当事人即可。 (2)担保人依法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担保人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便于办案机关找人。 (4)担保人
暂缓执行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事由,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日期从执行法院作出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暂缓执行的决定由上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从执行法院收到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
1、被拘留人就同一案件或事实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 2、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
行政拘留一般能暂缓到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出结果。 被行政拘留人对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且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的担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而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暂缓执行只限于行政拘留处罚,并由被处罚人提出了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