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湖南交通肇事赔偿计算标准:精神损害费=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原则上以构成伤残为基础);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等。
贵州交通肇事赔偿计算标准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住宿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直接财产损失费=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需鉴定)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根据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
计算标准如下:1.医疗费为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它费的总和。2.误工费,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按其固定收入赔偿;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
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
交通肇事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如果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对交通肇事事故中死亡的受害人进行赔偿的标准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以及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交通事故各个赔偿标准计算不同: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其他的费用也是各自的标准
交通肇事死亡,一般会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费用。死亡赔偿金一般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没有统一标准,一般需要赔偿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3.被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