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格式合同有以下特殊性: 1、不可协商性,格式条款在订立合同时无需与对方协商; 2、持久性,格式条款由当事人预先拟定并可以重复使用; 3、不平等性。
对于需要备案的格式合同,法律没有详细的规定,实践中依各合同的性质,需备案的格式合同有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旅游合同、运输合同、供用电、水、气合同等类型的合同。
合作合同内容: 一、写明合作合同事由和双方身份信息,甲乙双方身份证号码,姓名,籍贯等等。 二、甲乙双方自愿合作,总投资额,甲乙双方各自出资额,出资方式等等。 三、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以及要延长经营期限的事由或方式。等。
根据民法典合同拟定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又被称为标准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相对人只能在接受格式条款和拒签合同两者之间进行选择。格式条款既可以是
关于货车转让协议书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xx轻型自卸货车转让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自己的x
以下是向你提供股份转让收条格式的范本 收条 今收到_____因受让_____有限公司___%股权而支付的股权转让款_____元(人民币_____元整)。 此据 收款人: 时间:_____年_____月
一般合同都是两份的,当然如果仅是一份只要内容和形式合法那么也是有效的。
合同的格式条款主要具有下面几点弊端: 第一,在一定程度上讲,格式条款的订立违背了契约自由的原则。因为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预先制定,合同相对人并不参与进合同条款的制定过程,因此没有办法就合同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协商,无法表达个人意愿,在一定程度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78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该条中“应当”一词表明,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只能采取书面形式。而根据《民法典》第469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等可以有形地表
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格式合同的要约向公众发出、并且规定了在某一特定时期订立该合同的全部条款;制式合同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格式合同条款的定型化导致了对方当事人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