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房地产权证转让需要携带购房证明、售房时的证明。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夫妻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夫妻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原件、户口本、18周岁以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未婚、丧偶或离婚的,应到当地民政局出具一张单身证
房产过户需要以下这些资料: 1、不动产权属证书; 2、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3、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4、分割、合并协议; 5、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6、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7、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房屋过户需要以下材料: 1、双方当事人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2、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买卖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6.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
办理房屋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若买方单身,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2、若买方已婚,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家庭户口本、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3、若买方离异,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
房子过户需要的材料有:房屋转移登记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子初始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本、完税证明。
房地产权转让应提交的资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2、买卖双方身份证(单位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有、集体房地产转让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原件
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有:1、 房屋转让手续1买卖双方签订销售合同;2、接受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的相关检查和评估;3、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所有权转让时,卖方应持销售合同及相关证明、资料到销售管理部办理合同签订、转让手续。出卖人必须提交房屋证明或
房屋赠与过户需要以下材料: 1、拟赠房地产的权属证件(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2、赠与双方当事人签订的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房地产赠与协议(合同)书; 3、受赠人的户口及身份证明; 4、受赠人是单位的,应在受赠申请中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
房屋质押需要的材料有:房地产质押登记申请书;质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质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可以证明质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可以证明质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