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1、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首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其次应
发包人与承包人条款、木工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条款、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条款、价款及其支付、材料及设备供应、竣工验收与结算条款、违约责任及索赔条款、保修责任等。
建筑工程承包方债权优先权是指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价款的,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
审计建筑工程造价的方法有:全面审计法;标准图审计法;分组审计法;对比审计法;重点抽查审计法;筛选审计法,审计建筑工程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审计方法。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的形式如下: 1、自带劳务承包; 2、零散的劳务承包,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承包劳务作业。
建筑工程中的劳务分包形式主要分为三种:自带劳务承包、零散的劳务承包、成建制的劳务分包。 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 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
建筑工程发包合同生效要件:当事人具有书写证明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建筑工程发包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发包关系的成立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不得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纠纷;工程合同的效力纠纷;合同无效结算纠纷;黑白合同纠纷;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纠纷;造价司法鉴定范围纠纷;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纠纷。
工程合同中的纠纷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纠纷;工程合同的效力纠纷;合同无效结算纠纷;黑白合同纠纷;工程款结算采取何种标准纠纷;造价司法鉴定范围纠纷;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纠纷。
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合同内容有: 一、工程概况。 二、门窗面积,最终结算按实际面积结算。 三、开/竣工日期。 四、双方责任。 五、质量与检验。 六、工程款的支付。 七、保修责任。
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合同内容有: 一、工程概况。 二、门窗面积,最终结算按实际面积结算。 三、开/竣工日期。 四、双方责任。 五、质量与检验。 六、工程款的支付。 七、保修责任。
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1、明确表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主务;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已经完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且拒绝修复的; 4、将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