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9
1、主体要件不同,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本公司企业的财物,这种财物实际上已被行为人所掌握,而诈骗罪的对象是不为自己实际控制的他人财物。 3、犯罪的行为不
确定诉讼离婚的管辖权:一般离婚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需要制特别注意的是,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主体的职务是: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 2.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 3.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
职务侵占退赃后可以减轻处罚,但是不会消除犯罪,还是会根据职务侵占罪进行处罚。退赃的判刑为全部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30%,部分退赃、退赔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退赃是指犯罪分子退出赃物、赃款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的钱是赃款。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对公共财物进行侵占的,所侵占的钱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就是赃款,对于被侵占单位来说就是损失。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
本罪犯罪对象的法律属性主要是指被侵占财物的所有权属性。目前司法实践中对此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本单位财物”仅指本单位具有所有权的财物;另一种观点认为,“本单位财物”还应包括由本单位实际控制或管理使用的他人所有财物。
犯职务侵占罪的应这样处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罪数额起点一般为六万元,侵占数额满六万元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追诉。《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职务侵占罪的概念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是职务侵占罪。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职务侵占罪中数额巨大的起点是一百万元。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巨大”的起点是按照贪污罪中相对应的数额标准的五倍执行的,所以是二十万元的五倍,即是一百万元整。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犯此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