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7
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因为常住户口所在地是指当事人离开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所以可以在外地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
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在此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均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娘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间送出的,应该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所以该财产应该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
女方出嫁到夫家,虽然户口迁至夫家,但在夫家并未取得分配的土地,因此娘家的土地使用权是不能收回的,每个人应享受国家分配土地的使用权,无人能有权收回。
如果女方出嫁到夫家,虽然说户口迁至夫家,但在夫家并未取得分配的土地,那娘家的土地使用权是不能收回的,每个人应享受国家分配给自己的那一份土地使用权,无人能够有权收回。
和北京人结婚孩子可以入北京户口。入户条件是和北京人结婚满10年,年龄满45周岁。和北京人结婚,配偶单位可以解决两地分居问题。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要求的。父母一方为北京户口的,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和不满18周岁的二胎子女可以入户。其他入
离婚后户口能不迁走。公民解除婚姻关系,其实和户口是没有直接关系的。离婚之后,户口完全可以留在原处,不必迁走。除非本人愿意迁走户口,其他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强迫迁走户口的。
离婚分为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没有户口本不能协议离婚,但可以诉讼离婚。当事人只有到户籍部门开具户籍证明补办户口本或持有户籍证明,才能协议离婚。当事人没有户口本可以诉讼离婚。起诉方携带离婚起诉书、身份证、结婚证,小孩的出生证原件和离婚证据等
办理离婚手续一般必须到户口所在地,但仅限于协议离婚。若当事人起诉离婚的,不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的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其经常居住地起诉。
离婚可以去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手续一般必须到户口所在地,但仅限于协议离婚。若当事人起诉离婚的,不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应当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的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向其经常居住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