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劳动争议主体是指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法解决。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
劳动争议主体是指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劳动者。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可以推举代表参加调解、仲裁或者诉讼活动。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者申请仲裁属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
明确劳动争议的范围包括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合同效力发生的争议;因解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
劳动争议处理的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争议具体包括: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
劳动争议处理的时效是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如果拖欠劳动报酬是在劳动关系终止后,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有时效的规定,拖欠劳动报酬的争议属于劳动纠纷,因此适用仲裁时效,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算。如果有中止的情形,可以依法从中止之日起重新计算时效,也就是如果中途讨要了工资,那么从讨要的那一天重新开始计
劳动争议诉讼时效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起开始计算。如果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帮助时,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中断。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断起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在仲裁期限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规定:该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若时效中断的,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若时效中止的,则从中止的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