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8
当事人在北京要协议离婚的,应当先签订相应的离婚协议,然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在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也可以办理离婚手续。2.如果双方不同意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办理法院的诉讼离婚。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
双方协议离婚时的办理流程是受限要由双方自主协商,然后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再然后,当事人双方携带签订的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且在离婚协议上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其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
协议离婚的离婚手续办理是: 1.首先,夫妻应当准备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姻登记机构审查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开始计算三十天冷静期; 3.无人反悔的,准予登记
双方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步骤: 1、当事人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书; 2、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当事人双方需要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的处理方式: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双方在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后的三十日内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首先确定异地是无法办理协议离婚的。协议离婚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办理,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也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不可以在双方户口都不在的异地办理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必须有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两个人的真实意愿
协议离婚的手续是: 1.男女双方亲自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提交相关证件; 2.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符合规定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在离婚冷静期过后发给离婚证。
协议离婚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的。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如果协商不成,原告可以在被告方居住满一年或一年以上的所在地进行起诉离婚。也可以提供双方居住满一年的证明,在异地办理离婚手续。但是在
双方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 1、双方先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的形式应当是书面形式。当事人双方需要在离婚协议中写明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双方当事人携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1、办理离婚手续的机构: 如果是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港、澳、台或外国国籍,需要到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管理处办理离婚手续。 2、申办要提交的材料: (1)中国内地居民: 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本人《结婚证》; 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