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代位继承晚辈直系血亲指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或与之已形成扶养关系的养子女、继子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中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联系的晚辈亲属,即孙子女、外孙子女。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并没有放弃继承,适用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如果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规定,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可以代位继承。原因
如果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规定,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可以代位继承。原因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可以。 2、决定遗产由谁来继承是财产所有权人的权利,只有在没有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才会按法定继承方式分配遗产。 3、故父母有权按自己的意志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将自己的财产分给子女,也可以将财产赠与法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包括: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
篡改遗嘱的继承人,一般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篡改遗嘱的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这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继承人存在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该继承人就会丧失继承权。而
继承权丧失,又可以被称为“继承权的剥夺”,主要指的是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丧失通常可以分为:绝对丧失和相对丧失两种情况。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几种: 1、继承人对被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