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0
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申请复核。当事人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自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认定书丢失的交警部门有存根,不影响事故处理。并且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有编号的,交警队要有备份,即使是简单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也有一联交警备案。如果是双方丢失,可以找对方复印,找交警队重新盖章。如果在事故处理中需要使用责任认定,可以到当时出
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救济问题规定如下: 1、如果当事人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2、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且以一次为限。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可
对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存在异议的,有以下处理方法:1、向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复核。2、在交通事故后续诉讼中向法院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错误。3、向纪检监察部门请求救济。4、通过信访维权。第1、2项
未签字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作为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专业人士按照法定的规则和方法,确定事故多方当事人是否应该承担一定责任的公证文书,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