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6
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主张失控加控制,即盗窃已经使被害人失去对财产的控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被盗财产,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通常与行为人的控制统一,被害人的失控意味着行为人的控制。
盗窃亲人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不构成盗窃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酌情从宽。
盗窃前科对盗窃量刑的影响应区别对待: 1、实施多次盗窃行为,但未受刑事处罚的,按累计盗窃数额量刑,盗窃前科对量刑无影响。 2、前一次盗窃罪只受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无论后一次盗窃罪应判处什么刑罚,都不构成累犯。盗窃记录对量刑没有影响。 3、前一
盗窃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盗窃的犯罪行为,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形态。盗窃中止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的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形态。 两者的区别在于: (1)发生的时间不同。盗窃未遂
普通盗窃是指行为人偷偷获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而入户盗窃则是指行为人进入到他人的居所盗窃财物的行为。入户盗窃与普通盗窃最大区别是:入户盗窃比普通盗窃多了一个”入户“的行为,即偷偷进入到他人的私密居所进行盗窃。由于入户盗窃还侵犯了他人隐
普通盗窃是指行为人偷偷获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而入户盗窃则是指行为人进入到他人的居所盗窃财物的行为。入户盗窃与普通盗窃最大区别是:入户盗窃比普通盗窃多了一个”入户“的行为,即偷偷进入到他人的私密居所进行盗窃。由于入户盗窃还侵犯了他人隐
网络盗窃与传统盗窃的联系: 1、犯罪主体存在共性。根据刑法第264条之规定,传统盗窃罪的犯罪主体应为年满16周岁,且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网络盗窃犯罪主体也只需符合一般主体要求即可。 2、主观罪过存在共性。无论是网络盗窃还是传统盗
附条件合同的条件是指当事人约定以某一条件的成就与否来决定合同是否生效,所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不确定事实,包括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
入户盗窃是构成盗窃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盗窃罪的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产,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
对入室盗窃罪的判刑是,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偷窃和盗窃罪的区别是:偷窃是基于自己或第三人的无正当权利占有,而擅自取走他人财产的行为,是违反社会道德规范,法律上偷窃也是刑法规定的刑事犯罪行为,但一般偷窃数额较大的,也会被定义为盗窃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