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7
嫌疑人对检察院批准逮捕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这在我国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具体情况要根据实际犯罪事实来处理。如果相关情况不清楚,可以聘请律师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权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上诉、控告或者举
不予批捕的嫌疑人确有犯罪事实证据属实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如果需要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应当通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检察院批准逮捕通常是能在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的时候通知嫌疑人的,并且会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犯罪嫌疑人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进行讯问。
检察院批捕犯罪嫌疑人是有一定的证据或者是下一级的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交上来的案件,会做出批捕的决定。但是移交到检察院的案件不一定批准逮捕,可以取保候审,具体看案件情况。
案件嫌疑人会被立即释放。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原因,是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证据不充分,犯罪嫌疑人没有达到逮捕的程度。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案件,应该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收到决定,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认为决定有误的
检察院审查批捕后只有在下列情况下还会讯问犯罪嫌疑人: 1、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2、检察院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3、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嫌疑人对检察院批准逮捕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检察院对嫌疑人批捕不一定起诉。《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