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高空坠物是无过错责任。在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中,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并不是对当事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的推定,而是对于高空坠物的侵权行为本身和损害事实之间因果关系的推定,即用证据证明自己当时不在现场或坠落物与自身无关就可免予承担责任。
高空坠物伤人责任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高空坠物伤人找不到当事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1.高空抛物侵权人承担直接责任。 2.可能加害人承担补偿责任。 3.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承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高空坠物砸车能够找到责任人的,有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难以确定责任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落物责任性质是举证责任倒置,即建筑物、构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受害人只要证明自己受到高空坠物的伤害即可,其他的无需由被害人证明。
高空坠物连带责任具体是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
高空坠物担责的规定,高空抛物坠物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难以明确侵权人的,由可能的加害人予以补偿,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除外。可能的加害人补偿后有权向实际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防止高空抛物坠物,未采取必要措
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是侵权人承担主要责任,而管理者未尽到法定义务的,承担补充责任。但是如果不能够确定具体的侵权人的话,那么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因此高空
1、被砸者只要证明其路过该处且被该楼上坠物砸伤,就完成了他的举证。剩下的就是盖楼业主举证自己未抛物。 未能举证或者确系无法找到实际抛物者的,该楼道全体业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么房东和租赁者共同赔偿。租赁者是实际居住房
刮大风高空坠物责任赔偿问题有造成财产损害的,按被害人所受财产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造成人身损害的,根据受伤轻重程度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致人死亡的,不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在我国实施高空坠物的行为人要负侵权责任。一般来说,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来给予受害人补偿。
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是由侵权人承担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未采取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头被砸由建筑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也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