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1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是指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并且申请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在缴纳了保证金或者有担保人担保以后,可以暂缓其执行行政拘留的行为。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三是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四是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
暂缓行政拘留,如果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了,不会拘留;如果拘留的处罚决定没有被撤销的,依然会进行拘留。暂缓执行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事由,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结束后在一般情况下是会拘留的,但是最终是否仍然实行拘留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消了,则不会拘留。如果暂缓执行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情形包括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条件为:第一,前提条件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第二,被拘留人针对行政拘留提出了暂缓执行的申请。第三,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执行暂缓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第四,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了担保人或
对于当事人作出的行政拘留处罚是能够暂缓执行的,但要符合下列条件: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的申请;并且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提起了行政诉讼;而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等。
一、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如果被拘留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如果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决定前,行政复议机关已经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已经裁定不予受理行政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如果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当事人通过复议或提起诉讼而撤销,不继续执行;如果行政处罚决定被维持或者被处罚人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则仍应执行。
行政拘留是在拘留所而不是看守所。在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后,拘留所应当凭该行政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并及时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派出所不可以行政拘留。按照法律的规定,公安派出所只有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权力。如果要实施行政拘留,必须由县级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拘留证。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
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条件: 1、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而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2、暂缓执行只限于行政拘留处罚,并由被处罚人提出了申请。 3、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