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隐名股东对债务需要承担责任。 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
公司的债务股东不需要承担,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完成出资义务,公司独立承担债务,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是出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独资企业、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等情形时,股东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一般是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的。具体而言,公司的债务是属于公司这个法人的,股东并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法律对此的规定是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也有例外情况,那就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承担债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
一般情况下,公司的债务,公司应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因为股东对公司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尤其是股东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股东必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
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有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行为除外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中
债务承担比例由公司章程约定,未约定的,按出资比例承担。公司债务首先由公司自身承担,股东对债务无过错的,股东不承担责任;有过错的,按比例承担责任。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
公司欠外债股东一般是没有连带责任的。公司的股东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则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不承担。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股东可以不承担债务。如果股东足额缴纳出资的,没有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的,则股东可以不承担除缴纳出资额以外的债务。但如果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则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担责。
作为公司的股东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仅仅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要是有特殊情况,比如,滥用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这种情况下就需要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