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5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规定在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我国刑法对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一般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在检疫的过程中,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触犯了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对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一般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在检疫的过程中,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触犯了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犯罪嫌疑人,都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享有的处罚如下: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是有造成严重后果情形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法律规定,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既遂的判刑是:一般犯罪情节,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在客观上体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情形。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追究的刑事责任有:行为人构成该罪的,一般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犯罪分子,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量刑的标准: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管理秩序。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在法律中规定的量刑标准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最少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则是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的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主观上则是故意。
行为人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构成四要素是: 1、主体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2、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有实施徇私舞弊的故意; 3、客体为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上为行为人实施了徇私舞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