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9
在工地发生工伤事故后,首先,需要我们联系与自己存在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单位应该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然了,如果遇到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的延长。但是,实践中,我们会发现很多单位
工伤员工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
工伤认定不通过,按病假工资发放劳动者工资。按照病假给员工支付工资,最低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水平的80%。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工资待遇不变。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认定期间属于停工留薪期间,在停工留薪期间,工资是按受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来发放的,由工作单位进行发放,一般是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二款规定,职工因工作
工伤认定下来前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发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的结论是不能轻易被推翻的,想要推翻工伤认定的结论,除非公司或者职工本人能够证明第一次工伤认定的结论确实存在着问题,但是,经过行政复议之后,第二次出具的工伤认定的结论就是最终的结论了。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等情形。
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从你收到鉴定结论当日算起十五日内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重新鉴定。要到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然后将第一次鉴定的相关病志资料交到你第一次鉴定的机构,由他们把资料封存,然后你等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时间通
公司不认工伤,劳动者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的认定以劳动关系的确立为前提,劳动关系可以通过劳动合同确认,没有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以下凭证确认: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其他。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表上的申请事项主要是写明员工本人信息,所在单位以及从事工作内容。并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在受伤之后如何处理,需要真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