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犯罪分子患有《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规定的疾病的,可以申请监外执行。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
监外执行是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是因为罪犯具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暂时变更执行刑罚的场所和方式的执行制度。如果罪犯身患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已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时允许监外执行,且不会危害社会等执行
犯罪分子服刑期间患有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内疾病的,可以监外执行,如严重传染病、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等。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监外执行的适用对象有有严重疾病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罪犯,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被
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有: 1、犯罪分子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适用保外就医或者自伤自残的犯罪分子,不得保外就医。犯罪分子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出具证明文件,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 2、罪犯怀孕或哺乳自己的婴
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疾病如下: 1.具有严重传染病; 2.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类疾病; 3.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 4.严重呼吸系统疾病; 5.严重消化系统疾病等其他不适合羁押的疾病。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所和执行方式,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暂予监外执行适用于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可以监外执行的疾病有: 1、严重传染病; 2、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 3、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 4、严重呼吸系统疾病; 5、严重消化系统疾病; 6、其他疾病。 监外执行,是指由于罪犯具有法律规定的某种情况而暂时变更刑罚执行场
犯罪分子服刑期间患有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内疾病的,可以监外执行,如严重传染病、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等。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可以申请监外执行。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以下情形或者患病的可以监外执行: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监外执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
以下这些病可以监外执行: 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 2.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 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 4.其他传染病。
以下情况适用于监外执行: 1、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属于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