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养子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位继承就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适用代位继承有以下条件: 1、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 3、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
代为继承应该满足以下条件:首先,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次,已经死亡的被代位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应该为亲子关系;再次,被代位人必须享有继承权;最后代为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已经立下遗嘱,则此时不可以进行代位继承。只有
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具体方式为:必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由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该表示到达其他继承人时生效,没有表时的,视为接受继承。
法定继承人要放弃继承权,必须做出书面形式的表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反悔,不一定能恢复继承权;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能恢复放弃继承权人的继承权。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反悔的解决办法: 可以与其他继承人协商,如果其他继承人一直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声明,则可以仍按原各自份额继承; 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则需经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理由决定是否同意其撤销放弃继承声明。
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的情况下,需先确认死者生前是否为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如果是,则遗产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如果不是,则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民法典遗嘱继承人死亡不能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亦即只有被代位继承人的法定继承权才能被代位,如其享有的是遗嘱继承权,则该遗嘱会因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失效,此时不发生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因为没有尽赡养义务导致丧失继承权的,不能继承。如果代位继承人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且被法院判决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关于代为继承权的性质有固有权与代位权两种不同学说。依固有权说,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是其本身固有的权利
代位继承不可以和第一继承人平分遗产。 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虽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加继承,但其并不是直接继承自己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而是代位继承被代为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正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