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确定是未成年的精神病人由父母担当监护人,父母没有监护能力,由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亲属担任监护人。成年人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则是配偶,然后才是父母,以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亲属担任。
⑴上诉人认为原裁判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裁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⑵上诉人认为原裁判适用法律有错误;⑶上诉人认为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到案件正确判决的;⑷一审裁判作出后至上诉期届满前,当事人发现了新的证据,而这新证据足以改变一审裁判的结论
由于家暴行为中的受害主体正在受到侵害亦或是即将受到侵害,情况显得特别紧急,假使不采取有效措施来制止的话极有可能威胁到受害主体的人身安全; 面对这种情况受害主体自己亦或是亲属、公安部分以及妇联等(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社区组织)都可以向人民法院
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财产必须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民法典》规定在我国委托监护人指的是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若是父母没有出现不能监护的情形,就必须进行监护。
残联指定监护人不是一定的。指定监护人是指根据人民法院或有权指定监护人的单位的指定履行监护职责的人。残联不一定非得为残疾人指定监护人。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
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指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有关组织指定;二是由法院指定。对于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一般由有关组织作出指定,再不服的可申请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指定的判决,并另行指定监护人;当然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作出指定。
遗嘱能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监护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对特定自然人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进行监督保护的法律制度。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
被监护人的利害相关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的指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指定监护人一般不需要开庭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依法撤销未成年人或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的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且前述程序一般为非诉程序,无需进行开
监护人不能被强制指定,如果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审理,认为指定并无不当的,裁定驳回起诉;指定不当的,判决撤销指定,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
监护人不能被强制指定,如果被指定的监护人不服指定,应当在接到通知的次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审理,认为指定并无不当的,裁定驳回起诉;指定不当的,判决撤销指定,同时另行指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