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0
留置权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一)留置标的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留置标的物,拒绝债务人交付标的物的请求。 (二)收取留置物的孳息。收取的孳息,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三)请求偿还费用。债权人因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必要费用,有
留置权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一)留置标的物。 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留置标的物,拒绝债务人交付标的物的请求。 (二)收取留置物的孳息。 收取的孳息,应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三)请求偿还费用。 债权人因保管留置物所支出的必要费
分两种情况。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原保留的遗产份额仍视为被继承人尚未分割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依法分配果该胎儿出生时为活体,但不久后死亡,则原来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应当属于胎儿的遗产,由他的法定继承人依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的规定是对胎儿保留份额的处理,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还是活体而不同: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
老人遗产儿媳正常情况下是没有份的,但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除外。法律规定,如果儿媳在丧偶之后对原公婆仍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那么儿媳不仅对原公婆的遗产依法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还规定儿媳可以作为第—顺序继承人同原公婆的子女、父母一起继承
女儿的继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直系亲属包括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老人去世了儿子去世了儿媳能继承遗产。儿媳对公、婆,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妇是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遗产的。此外老人死亡时未立遗嘱,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只要儿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其继承遗产的权利应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儿媳
对于人工授精所生的“试管婴儿”,父母抚养权的归属如下:“试管婴儿”是婚生子女,抚养以及继承待遇与自然出生的子女相同。精子和卵子分别来自夫妻双方,只有在科技的帮助下才能生下孩子。儿童与双方都有血缘关系,是双方的合法和亲生子女。子女继承权的待遇
可以。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加工承揽留置权,是指承揽人对于加工的产品享有留置权。如果当订货人支付劳动报酬时,加工者享有这些产品的留置权,来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承揽人行使留置权应当符合以下两个前提条件: 1、定作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支付报酬、材料费等费用。支付报酬是定作人
继承遗产从被继承人死亡开始的。被继承人的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若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死亡时间无法确定,则推定无继承人先死亡;死者各有继承人承人,如果几个死者有不同的辈分,推定长辈先死;几个死者有相同的辈分,推定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