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09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条件是: 1、免除必须以意义表示,一般认为免除是单方法律行为,只有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才有效,不需要债务人的同意; 2、必须向债务人免除; 3、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意思是不得撤回。 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免除人有
在反担保合同中,分别有担保人、债务人、反担保人三方当事人。在这里,担保人成为债权人,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主要是在担保人代替债务人履行了债务之后,保证债务人能及时向担保人偿还其代为履行的债务,若债务人未按时履行此债务,则由反担保人代为履行或承担
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区别: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同;债权人是代位权和撤销权权利的主体,而债务人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2、债权人和债务人的主体范围不同;债权人可以是公民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
债权人是指依法享有债权的人,债务人是指依法需要向债权人履行一定的义务的人。债权债务关系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而产生。
债权债务关系的种类: 1、法定之债与意定之债。 2、种类之债与特定之债。 3、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4、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5、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6、主债和从债。 7、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8、一时之债和继续之债。 9、无因管理之债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债权债务关系做不同的分类。以债发生的原因为标准,可以分为“意定之债”和“法定之债”;“意定之债”又可以分为“合同之债”和“单方允诺之债”;“法定之债”则可以细分为: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缔约过失之债等。
我国在法律上并没有对出质债权作出明确的规定,但是存在着相关的理论知识记载。一般情况下,出质债权的债务人在质押的过程之中分成了以下的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动产质押,另一种是权利质押。出质债权通常就是把债权作为质押的标的,这个债权的债务人就相当于出
债权人的主体是行使代位权的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定的条件下都有权行使代位权,但是如果其中一个债权人已经就某项债权行使了代位权,并且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已被行使完毕,则其他债权人就不能就该项权利再对债务人的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存量与流量的划分对于理解经济活动中各种经济变量的关系、特征和作用具有重要意义。例如,一定的国民收入来源于一定的国民财富;股票属于流动,即股票只能通过流动来改变。例如,新增加的国民财富是以新创造的国民收入来计算的。例如,在财富和收入这两个经济
债务人欠债权人的钱。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债务人通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