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证人具有做证的义务。在刑诉中,由于刑事法律的严厉性关系着犯罪嫌疑人的自由甚至生命,所以法律对于证人的义务做了特殊规定。证人没有理由而拒绝出庭做证的,法院有权强制其出庭做证。对于仍然拒绝,情节严重的,法院还有权对其进行拘留。特殊的是,为了保护
民事案件中,负有作证义务的证人,未出庭接受双方质证,其真实性对于合议庭的判断有一定的影响,法官可以认为该证人证言真实性有问题,而不采纳该份证据。 而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由于刑事诉讼关乎被告人的人身自由甚至生命的剥夺问题,法律对有作证义务的证人
不能出庭作证的人有: 1、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2、共同犯罪案件的同案被告人; 3、侦查、检察、审判人员不能在自己承办的案件中作证人; 4、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民事案件代理人。
1、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为证人。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2、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语言。
1、律师作为辩护人理应为当事人开庭审理进行出庭辩护,如果其无故不出庭,是失职行为。但是如果是法院开庭仅进行宣判,此时案件的一审庭审工作已经终结,律师不需辩护。 2、辩护人的职责就是给犯罪嫌疑人进行无罪辩护或者减刑辩护的,很多时候辩护人是很重
一般来说,证人是一定要出庭作证的。为了保证证人如实作证,证人有出庭作证的义务,是不能逃避的。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庭时,可以经法院许可提交书面证言或录音录像或通过双向视听传播技术等手段作证。证人是否必须出庭作证需要在具体的案件中由法官根据证人
开庭过程中可以辩论,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
被告有权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其中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证人出庭作证是审查判断证人证言真伪的一种直接有效形式,哪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