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死者名誉权诉讼主体为死者近亲属。法律赋予死者近亲属诉讼权,是基于死者名誉维护权的延伸,死者近亲属行使这种权利是一种新的权利,与死者继续存在名誉权即原权利是不同的,这种权利不仅反映在程序上,也反映在实体方面,是随着行为人侵犯死者名誉权同时侵犯
侵害名誉权起诉的方法: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情况。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等;有代理人的,还要写明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工作单位以及
侵犯姓名权的行为如下: 1、干涉他人的决定,使用,改变姓名; 2、偷别人的名字,盗用他人姓名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以他人名义开展某些活动,以提高自身价值或谋求不正当利益; 3、冒用他人的名字,指利用他人的名字,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某种
般情况下,受教育权包含以下2个基本权利: 1、公民都有上学接受教育的权利; 2、国家提供教育设施,培养教师,为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创造机会和物质条件。如果某些公民没有受教育的机会,无法上学,就丧失了受教育权。公民缺乏教育的物质保障或法律保障,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
剥夺政治权利作为一种附加刑主要包括以下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特定的物或者权利作为标的物而设定的限定物权。主要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同时又有以下分类: (1)以担保物权的原因为标准,担保物权可以分为法
包括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信用、隐私等权利。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名誉、荣誉、信用等权利。 1、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禁止非法剥夺自然人的生命、禁止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 2、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己的姓
用益物权包括三种权利而不是四种,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人如果要行使其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
侵权的种类按不同划分标准具体如下: 1、按构成要件分,分为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 2、按侵害对象分,分为侵害财产权行为和侵害人身权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分为单独侵权和共同侵权。 4、按行为性质分,分为积极侵权和消极侵权。
行政审核与行政批准经常联系起来使用,只有符合有关条件才能获得许可证,而且还需定期检验,如果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出现,就由有关机关在许可证上盖章,表示对相对人状态合法性的认可。总之,行政审批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由实际执法部门来审核是否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