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5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指定辩护的适用情形是: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关于盗窃罪的法条有《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数额较大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我国刑事诉讼奉行的原则如下: 1、侦查、检察、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 2、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 4、依靠群众原则; 5、审判公开原则;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等等。
刑事诉讼法的渊源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宪法。(2)刑事诉讼法典。(3)其他有关法律。(4)有关法律解释。(5)有关行政法规、规定。(6)国际条约、公约。《刑事诉讼法》第一条,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
刑事诉讼证据包括八种: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刑事诉讼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
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情况,应当提出抗诉。
在盗窃罪的刑事诉讼中附带民事诉讼的,一般是指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盗窃行为而遭受了物质损失,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向受理盗窃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予以赔偿损失。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盗窃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盗窃犯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必须要满足被害人受到的物质损失,即因被告人对其人身权利进行侵害的过程中产生的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