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1、标的物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标的物为还在建设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预见性。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态。 2、合同履行周期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交易中,从订立合同到房屋竣工需要较长的时间。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买卖合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确定是: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的行为属于违法,与买受人订立的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合法预售许可证的可以认定为有效。
刚签了预售合同要离婚的,所购买的预售房如果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则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盖饭房产,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来判决。 但如果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处理该房产;如果该房产是一方用个人
正确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必须针对不同性质的纠纷采取不同的原则。 (一)标的瑕疵纠纷及其处理标的瑕疵在商品房预售纠纷中占有相当比例,常见的有标的权利瑕疵问题和质量瑕疵问题。 标的权利瑕疵主要是抵押问题和权利证书,已经交付并办理产权登记的房
可以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购房人已经履行了预约合同约定的前期交款等义务,并在约定期限内,与开发商就本约合同内容进行了诚信谈判,而双方确实无法就相关内容达成一致的,则购房人可与开发商解除预约合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购房
预售登记前购房合同变更的方法: 1、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手续相对不复杂。购房者应先与开发商协商; 2、商品房未竣工验收的,应当到有关单位出具未竣工检验报告,开发商应当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并支付相关手续费。商品房竣工
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的认定是,如果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依法订立的,合同有效。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一般不影响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对此有约定的,则合同无效。但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是有效的。
预售登记前,购房者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相对来说手续并没有很复杂。首先,购房者应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通常情况下,开发商都是会同意更改的。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需前往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支付相关
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效力一般是有效的。但必须看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因为出卖人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如果出售方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因此对于商品房预售合同效力的
有下列解决措施: 1.中止合同的履行。预购方在有权中止合同履行的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给预售方合理的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 2.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预售方在接到中止履行的通知后,不提供担保或者提供的担保不适当,预购方可以
房屋预售合同与购房合同的区别是,房屋预售合同的标的物,即房屋,可能还未竣工完成或开发商还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是一种提前销售。而购房合同针对的一般是已完工并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