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执行有一定的时间程序,不是说几天就能执行完结的。法院一般受理后要先从立案庭移送到执行局,执行局要分案; 分到承办法官后,要先初查(查银行、土地、房产),给被执行人发执行通知等等,这些内容都是需要时间的。一般是六个月的执行期限,经院长批准可以
强制执行申请可以撤回。 1、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2、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该时间的最后一日起的两年内; 2、如果是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时间的最后一日起的两年内; 3、没有规定履行时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的两年内; 4、法律文书要求义务人履行不作为义务(即
申请强制执行后不可以申诉,因为法院执行局执行的依据是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果当事人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如果当事人的申请属于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
强制执行的申请撤回后,当事人还能再申请。在当事人撤回申请后,法院会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而在两年的申请时效期间内,当事人还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
已经申请了强制执行不可以撤诉,因为该诉讼的判决已经生效了,但是当事人可以撤销强制执行的申请。 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在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
1、申请人撤销强制执行申请后,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2、法院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在判决生效后两年内,还可以再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如果超过两年申请执行的期限,不能再申请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在对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后,可以撤回。但是行政机关如果要再次申请强执的,必须在有效的期限内提出申请,即在复议期限或者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
强制执行申请期限为二年,起算时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强制执行是可以申请复议的,行为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也可以申请复议。但是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