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竞业禁止是合同法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规定应承担的忠实义务,属于法定义务。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设立的义
竞业限制,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限制并禁止员工在
违反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标准: 1、劳动者离职后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支付; 2、如果没有约定的,依据主观恶意程度、实际违约事实、造成损失等因素确定。
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是:竞业限制的范围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竞业限制,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它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
关于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是不得超过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两年,超过两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竞业限制的人员则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则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竞业限制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离职员工承担保守原企业商业秘密、不与原企业竞争的义务,应享有获取一定经济报酬的权利,目的是平衡双方的利益,合理设置双方权利义务是关键。竞业限制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写清楚甲、乙双方方身份信息。 2、写明甲、乙
竞业限制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离职员工承担保守原企业商业秘密、不与原企业竞争的义务,应享有获取一定经济报酬的权利,目的是平衡双方的利益,合理设置双方权利义务是关键。 竞业限制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写清楚甲、乙双方方身份信息。 2、写明甲、
限制竞争行为,是指妨碍甚至完全阻止、排除市场主体进行竞争的协议和行为。在我国,限制竞争行为的实施者通常为两类主体,一是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二是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限制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单独或者联合实施的妨碍或者消除市场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和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对本单位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 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超过的部分无效。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