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实行计件工资制时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同样应享受加班工资。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企业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根据工作日150%、
计件工资在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加班费不得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在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安排补休的,加班费不得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200%;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不得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300%。
计件加班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计件工资制的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工资制的加班费的计算方法类似,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加班费。
单位实行计件工资制,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计件单价150%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计件单价200%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计件单价300%的报酬。
计件工资制的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工资制的加班费的计算方法类似,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加班费。
计件工资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1、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计件单价150%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支付不低于计件单价200%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计件单价300%的报酬。
1、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正常工作日加班工
对计件工资制加班费计算如下: 1、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2、如果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后,并在半年之内安排调休的
对计件工资制加班费计算如下: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合理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后,并在半年之内安排调休的,则无需支付
计件工资制的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和标准工资制的加班费的计算方法类似,用人单位应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加班费。
加班工资计算如下: 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加班工资; 2、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在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下安排劳动者补休。不补休的,加班工资不得低于劳动者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