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取得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出让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经国家批准申请无偿得到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通过出售、交换和赠与等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使用权划拨经国家规定的范围: 1、国家机关用地。它是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种机关用地的总称,具体包括各级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军事机关用地。 2、军事用地。它是指符合《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军事举措措施保护法
可以。 1、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上的房屋的,那可以过户。 2、但是对于集体土地是不能转让或者过户的。 3、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人对其不享有所有权,只享有使用权,对于使用权,继承人可以合法继承,但是不得继承所
根据相关规定,居住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七十年,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七十年,体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五十年。
合法使用土地规定有:我国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权利人可以依法使用,土地使用证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我国土地使用权的形式主要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两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
国有土地使用权,指依法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主体非常广泛,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都可以成为中国的国有土地使用者。 1、《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第39条第三十八条【禁止
土地使用权的确认的内容: (一)对土地使用权归属的确认; (二)对土地使用权内容的确认。 确认土地使用权的归属就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即确认对特定的土地享有直接占有和排他权利的权利人,所要确认的权利主体,包括使用权和担保权的权利人。
土地使用权继承的情况有: 1、当事人死亡时,土地使用权仍在原签订期限内的,可以继承; 2、当事人死亡时,土地使用权已经到期,不能继承。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括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公民个人、三资企业在内的权利,依照法定程序或者约定对国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