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离婚案件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离婚案件每件交纳诉讼费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诉讼费;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案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经济、海事和行政诉讼,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费用。
离婚案件诉讼费一般由败诉方来承担,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且诉讼受理时,诉讼费应当由原告预先缴纳,经依法判决后,由原告根据人民法院判决,向败诉方予以追偿。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首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法律对此规定的是,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离婚诉讼费是由败诉者负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
离婚纠纷诉讼费应当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支付,胜诉方自愿支付的除外。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每件离婚案子应交纳50元至300元的诉讼费。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离婚产生的诉讼费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双方承担诉讼费用的比例。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具体规定如下: 1、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由原告在立案时来付,案件审理结束后,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离婚诉讼的费用由原告方预交,最后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原告预交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或者免交;在判决结果宣告之后,胜诉方自愿替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