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遗嘱继承的条件是:1、遗嘱真实有效,遗嘱人在遗嘱作成时应当有遗嘱能力,必须是其真是的意思表示,同时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2、遗嘱人先于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或转继承;3、继承人没有《继承法》规定的四种丧失继承权的行
遗嘱继承财产的范围主要是公民死亡的时候遗留的,属于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就包括其合法收入、房屋、储蓄存款、生活用品、林木、文物、图书资料、享有著作权和专利权中的财产性权利等等。
代书遗嘱遗嘱人不会写字代书遗嘱是否有效,主要看遗嘱订立的过程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民法典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成立并生效,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并且先于遗嘱人死亡,则该遗嘱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不能代位继承该遗嘱继承人依遗嘱应继承的遗产;但遗嘱中指定
遗嘱继承的执行方式:一般由遗嘱执行人负责执行。遗嘱执行人是遗产管理人,如果遗嘱人有制定执行人的,由指定的人担任;如果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由继承人推选;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
虐待或者遗弃被继承人可能会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
办理遗嘱继承公证需要以下手续: 1、立遗嘱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 2、遗嘱草稿; 3、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产权证明。
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 遗嘱生效后的执行: 1、出示遗嘱,向有关人员公布遗嘱内容; 2、编制遗产清册,并予宣布; 3、继承人或其他人对遗嘱没有争议时,把遗产按遗嘱的要求进行处理。
《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可以转继承,但是不能够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没有遗嘱继承房子:1、协商继承。全部继承人之间如果能协商一致达成不动产分配协议的,可以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房管局申请房屋过户;2、公证继承。被继承人死亡
继承遗嘱的生效要件包括: 1、写明遗嘱人的基本信息; 2、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3、遗嘱人所有的财产情况; 4、对遗产的分割与处理; 5、订立遗嘱的时间与地点; 6、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签字。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
无遗嘱的房产继承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处理。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先开始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对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人放弃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