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注册资本确实还是认缴制的,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注册资本认缴制年限没有限制的,由股东自己约定。
如果认缴制公司注销时无对外欠债,股东也不需要把认缴的资金补齐到位,直接申请注销;如果公司有对外的欠债,由于公司涉及到债务偿还问题,当公司现有资产不够偿还债务的时候,需要股东补齐注册资本,来偿还外债。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可以得知,注册资本的问题需要有关的当事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合理的处置,一旦自己的权益维护存在争议就会导致企业的经营出现问题,但是最为关键的还是有关的当事人需要积极的进行补缴,这样有关的条例处罚就会较轻。
认缴制注册资金,通过向银行账户转账方式来进行缴纳。实收资本额在一定期限内累计到达的数额,包括实物投资和货币投资。股东需依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注册资本,认缴出资为货币资金的应足额存于公司账户。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时限由股东约定。股东认缴期限最长是二十年,而且是可以变更的,但是当公司的经营出现异常或者是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即使未到认缴的期限,也应当补足出资。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最长年限是二十年,而且是可以变更的。具体的期限应当由所有股东约定。当公司的经营出现异常或者是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即使未到认缴的期限,也应当补足出资。
公司注册资金认缴不够的,股东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如果股东不按规定出资的,需要承担向公司足额出资的义务以及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若规定的认缴期限内未能足额出资,应承担相应责任。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或者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即公司注册资本)应当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对其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
大部分公司注册资本不是实缴,而是认缴,只需要在约定期限内缴足出资即可。股东认缴期限最长是二十年,而且是可以变更的,但是当公司的经营出现异常或者是资金链出现问题时,即使未到认缴的期限,也应当补足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注册资本需要进行工商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不可以随意填。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没有注册资金就先不用记账,以后收到多少,就做多少的实收资本。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但是注册资金没有实缴到账无法参与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