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8
房产转让进行房产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以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具体规定为准:一般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不动产权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委托办理登记的提交代理人(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4、不动产权属证书(原
我国的房产公证细则规定,一般情况下,房产公证需要以下的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护照、法人提交营业执照,身份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房地产预售、销售的,要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房地产所有权证明。房地产担保的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签订的买卖合同、购房发票、房屋产权证、房屋核档证明、完税证明;其他房屋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
房产除名需要的材料包括:1、如果是直系亲属间的房产除名,可以通过析产、赠与等方式,需要的材料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析产协议及公证书、当事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面积测绘报告、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2、如果是非亲属之间的房产除名,可以通过买卖的方式,需
办理房地产产权证书,需要提交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由他人代为办理的,需要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此外还需要提交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房产证、房屋过户申请书以及其他必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果已经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已经离婚的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书。
我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对买房过户需要的证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买房过户时,需要买卖双方有效的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转移登记表、已婚人士的婚姻证明,未婚人士的未婚证明、卖方结婚证、房屋产权证。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到场,那么还要公证委托书。如果
房屋买卖委托公证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委托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 2、委托事项所有权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明; 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事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处
房屋权属变更登记,需要在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进行办理,应当提交的材料包括: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房屋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房屋权属证书; (4)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房地产权转让应提交的资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2、买卖双方身份证(单位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有、集体房地产转让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原件
房屋过户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基本信息材料;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房地产权利证书;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办理房屋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若买方单身,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2、若买方已婚,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家庭户口本、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3、若买方离异,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