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医疗过失等级是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进行划分的,划分为以下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
以下行为在刑罚中视为重大立功表现: 1、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的; 4、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5、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6、在抗
以下行为在刑罚中视为重大立功表现: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等等。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为: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 (二)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三)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四)当
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情形有: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如果受到损害存在下列情形的,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但是遇有抢救危急患者等特殊情况,医务人员可能采取不太规范的行为,但如果证明在当时情况下该行为是合理的,就可以认为医
医疗事故的责任构成条件如下:医生或医疗机构必须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医生或医疗机构行为存在过错;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行为与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下列情形下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但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除外; 2、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3、医务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
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1、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 2、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 3、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