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母公司是需要对子公司的债务予以偿还的。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子公司债务不需要母公司承担。
总公司的债务不能由分公司来偿还,但是分公司的债务需要总公司来承担。 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它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也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因此也就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承担债务就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分公司对于自己的债务还
需要。首先,“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公司债务的承担肯定是要由公司以其独立财产承担的,这一问题没有探讨空间。如果说是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则需要分情况讨
子公司破产不能要求母公司还债。根据法律规定,子公司是独立于母公司存在的法人,以自己的财产对自己的债务承担责任,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不负有清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公司可以设立
母公司不需要偿还子公司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母公司与子公司是两个相互独立的法人,各自独立承担自己公司的债务。因此,子
子公司独立的话,没有义务,子公司消灭,母公司接续子公司的全部权益,当然也要承担债务
1、不可以。 2、根据法律规定,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也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子公司的债务只能由子公司承担,债权人也只
子公司的债务不能起诉母公司。子公司欠款无法偿还的,债权人一般不可直接向母公司追责,但子公司与母公司法人人格混同时,母公司应当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人人格混同是指,股东与公司之间资产不分、人事交叉、业务相同,与其交易的第三人无法分清,是与股东
公司股东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人格滥用是指,控制股东利用股东以认缴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和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母公司和子公司在法律上互相独立,母公司只是子公司的股东而已,两者之间并没有共同债务,母公司的债务不会由子公司承担。另外,子公司的债务也不会由母公司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