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没有遗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法继承遗产。理由如下: 1、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
没有遗嘱,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没有公证只要符合遗嘱生效的条件就是可以继承的。遗嘱法定无效事由主要有:行为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没有遗嘱遗产可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应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且法定继承中,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没有遗嘱的就按照法定的继承去继承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个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之后,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是不参与继承的,那么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有遗嘱是必须按遗嘱继承的。但遗嘱无效或被撤销的除外。 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但遗嘱满足遗嘱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等法定无效情形的,不按该遗嘱执行。
父母房产没有立遗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处理。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 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 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 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人在继承遗产的认定情况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的遗产可以转继承。转继承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因此,继承开始后,如果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但是其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就应当将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1、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
《民法典》规定立遗嘱可以让继子女没有继承权,这个立遗嘱人的权利。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是所有遗嘱形式中效力最高的,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可以在遗嘱中明确子女无继承权,但同时需要在遗嘱中明确遗产由谁来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