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依据实际情况选择。担保可以以担保和担保人的形式存在,通常称为物保和人保。债务到期不能履行的,可以直接清偿单独设定的担保。 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如双方对此有约定,应按约定执行。 没有约定当协议不明确时,首先要看是谁提供的物保。
借条担保人需要担责,当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偿还借款的,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其担保责任,如果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则属于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人脱保的含义的规定为: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未取得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共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等。
担保合同注意事项: 1、注意抵押财产的合法性; 2、注意抵押财产的真实性; 3、考虑抵押财产的变现能力; 4、对保证人资格进行审查; 5、办好法律规定的手续。
有下列特点: 1.定金担保限于合同债务的履行担保。 2.定金担保的设定人限于被担保的主合同的当事人。 3.定金担保是金钱质的一种,为金钱担保。 4.定金对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均有担保效果。 作用如下: 1.定金对合同成立有证明总。 2.定金具有
定金与其他担保的区别如下: 1、性质不同,定金担保是一种特殊的金钱担保,当事人根据定金获得的只是一种补偿性担保,担保因主合同义务未履行而可能遭受的损失,不能保证合同利益的必然实现; 2、实现方式不同,履行定金担保债务的方式是定金罚则的适用,
担保期限是根据合约来确定的,如果没有约定,期限一般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
1.保证人的代为清偿能力。 2.提供保证的合格主体。根据《担保法》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为保证人。 3.不是禁止提供保证的主体。
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可以设定为除斥期间,在约定不明时可以按主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计算债务到期日起算二年。而在抵押担保中,尽管抵押权存续于主债权存在的始终,但法
我国法律规定,担保合同中对担保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